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在和妻子争吵时,丈夫一气之下重手将妻子杀死。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罪被判处死缓。
2012年1月24日凌晨0时许,在租住房内,被告人曹某因怀疑其妻刘某有外遇,与刘某发生争吵。被告人曹某一气之下用右手掐住刘某的脖子,骑压在刘某身上,用左手抓住刘某的头部撞击地面,致刘某昏迷。被告人曹某仍掐住刘某的脖子,并在刘某胸部、腹部等处拳打、脚踩、用膝盖顶,直致刘某死亡。后曹某自杀,未遂。2012年1月24日8时许,被告人曹某到信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严重颅脑损伤合并肺挫伤、肝破裂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据了解,被告人曹某平时与妻子感情不太好,曾在2011年5月因吵架将被害人刘某的一条腿打断。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因婚姻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曹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曹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