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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持假离婚证与男子“谈朋友”骗取钱财

   2015-07-02 网络网友31
核心提示:见下文
一农村女子嫌家务农辛苦,便以假离婚证与他人交往骗取钱财,阴谋被揭穿后自食其果。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连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追缴被告人徐某连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千四百元返还给被害人闫某文。 
  现年42岁的被告人徐某连家住农村,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技术,只能在家务农,因嫌干农活辛苦,便到处打听能赚钱的门路。2012年年初,被告人徐某连听说村里一个姑娘相亲结婚,男方给了不少彩礼,便想着假装与他人相亲骗取彩礼。2012年2月14日至3月22日,被告人徐某连请人给自己仿造了一张离婚证,后与被害人闫某文交往,并欺骗被害人闫某文表示自己愿意与其结婚,后分二次骗取被害人闫某文人民币共4400元。被告人徐某连骗到钱后以总总理由迟迟不肯结婚,被害人闫某文经多次催促后发现不对劲,在发现被告人徐某连的真实目的后赶忙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徐某连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连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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