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我申请撤诉,以后我们将好好维持这个家庭,并好好地送两个小孩读书。”至此,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的一桩离婚诉讼以和好撤诉结案。
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定安镇小浪村的李明基夫妇,于2002年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到镇政府做了结婚登记。李明基夫妇勤劳能干,不久便在屯里建起了三层的小楼房,李明基妻子是云南人,夫妇俩还在云南也为岳父母建起了一幢一层的小楼,加上一男一女的两个小孩,一家人可谓是丰衣足食,亦乐融融。
2012年10月8日,李明基夫妇带着两个小孩,来到定安法庭要求法官判决夫妻离婚。定安法庭王庭长依法组织了庭前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问话及双方当事人的自述分析,根据平时办案的经验,王庭长认为眼前的这一夫妇并没有达到非要离婚的地步。
因为当谈及双方离婚的理由时,双方当事人都尽可能地回避不谈,当谈及财产处理时,双方当事人不争执。问题究竟是出在那里,王庭长不停地从双方的对话中推敲着。后来终于找到了离婚的结症,李明其夫妇俩不是为别的,竟是为了长女的上学问题产生了纠葛,从而造成两人相互赌气分居。
真是恩爱妇妻少吵骂,生起气来仇难消。在王庭长的耐心疏通下,李明基夫妇终于拉着孩子,向法庭提出了和好撤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