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得原告与被告和平分手。
原告吴某系一名客运司机,平时工作比较辛苦,与前妻离异后为了孩子着想一直单身未娶。经同事郭某介绍,吴某认识了离异的被告罗某。罗某系郭某车上的常客,自称在广州开有一家运输公司,每年有几十万元的收入。罗某出手阔绰,坐车时经常给郭某买些香烟和饮料,郭某觉得罗某条件不错,比较靠谱,于是将罗某介绍给了吴某。不料,罗某非常钟情于吴某。吴某觉得真是天上掉馅饼砸到了自己,二人一拍即合,认识不到一个月便闪电结婚。婚后不久,罗某以公司事务需要处理为由,动身前往广州,一走半年杳无音讯,之后罗某借口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向吴某借钱,吴某越来越怀疑罗某的“富婆”身份。于是毅然决定与罗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本院积极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被告提出若原告给予1000元的经济补偿,则同意离婚。原告欣然接受,这段闪婚经历最终以闪离收场,毫无感情基础的二人分道扬镳。
评论:算不算把自己的婚姻当儿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