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京东“暑促优惠季满千减二百”促销活动中,一款原价3600元的索尼LT26i手机优惠价格为3100多元,并以满3000减600的优惠条件吸引大量京东客户涌入购买。
不少购买者却发现部分已经发货的订单奇妙失踪,还有部分尚未发货的订单也被“主动撤单”。
时至7月27日,京东方面只称“已交由投诉部处理”,被“主动撤单”的240多名消费者等待的总价值60万商品至今杳无音讯
成功交易被“主动撤单”
家住昌平回龙观的王芳(化名)一直是京东商城的常驻顾客,由于是其忠实客户所以有两个账号,其中一个账号已经升级到金牌。
7月27日上午11点,王芳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己在京东用优惠劵购买的一款索尼LT26i活动手机被莫名其妙取消订单。“我是京东的金牌会员,最近京东的促销月活动特别多,价钱也合适,所以很喜欢来京东逛逛。”
7月21日上午10点57分,王芳在京东利用索尼LT26i机型3000返600的优惠以2598元价格成功购得此手机,付款截图明确显示此次交易“购买成功”。
7月22号上午,当王芳打开电脑查看“订单跟踪”时,却发现,已经付款成功并提交订单的交易却在21日晚11点46分显示“无法到货”的字样。
随即,王芳给京东客服打电话,“开始客服态度还很好,说会解决问题,可咨询了多次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投诉多天后,直到7月26日10点58分,王芳才从订单跟踪上发现“处理信息”一栏显示:“您的订单存在无法到货商品,建议您选择其他同类商品。”
更令王芳不解的是,7月26日,在处理信息发布后,王芳的订单便被京东商城强行撤单,“当时投诉时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是库存暂时缺少货源,我可以等。但以‘主动撤单’的方式对我已经付款成功的商品进行单方面‘砍单’也太不尊重消费者了!”
“活动价格”有人到货
更让“被砍单”的京东客户不满的是,同样是一款手机,一个促销活动,一名客户张伟(化名)却收到了手机。在一张7月21日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发票上,记者看到张伟以2598元的价格成功购得索尼LT26i手机。
一位客户在致电京东客服时说:“别人参加活动收到手机,为什么轮到我就给删了?”
京东客服回答:“并不是您一个人的单子给取消了,现在您的信息我们已经转给投诉部处理。”
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使此次单方“砍单”事件即刻发酵,直至7月27日,259人旋即组成维权团体,并组建QQ群,对京东此次单方面撤单事件进行投诉维权。
京东单方面撤单已成“家常”
早在2011年10月16日,《新京报》便刊发《消费者起诉京东虚假宣传公司辩称是厂商错误》一文。
2012年3月15日,《法制晚报》也刊登《消费者诉京东称其单方删除优惠订单》,称京东“以旧换新”的洗衣机订单不翼而飞。
2012年3月21日,中国网《京东频频被诉单方取消订单律师称需立法规范》称,京东商城单方取消订单已经构成了违约,并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工商或者消协投诉。
2012年6月15日,《深圳晚报》也曾爆出《京东因标价出错不发货单方取消订单是违约》,对京东当时进行的“火红六月”促销进行质疑,最终,以京东赠每人20元购物券致歉草草收场。
2012年7月17日,《常德日报》发文称京东频频爆出单方面取消订单、收了钱却迟迟无法发货的投诉,导致消费者对电商产生信任危机
电商分析人士建议,B2C网站促销时应对自身能力做出预计估算,尤其是优惠措施要制定非常详细的判断标准或事先声明。以超低折扣吸引大量消费者但无法守信,很可能“留客”成“流客”。
法律人士建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消费者可以诉诸法律,当当网反悔“特价书”,就被判败诉。但由于此类订单额较小,一般存在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为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得以正常进行,保护交易公平,保护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之苦,电子商务发货问题在法律上的“立法真空”迫在眉睫
评论:
1.京东,那么多的投诉意见你居然就敢当做没看见,没听见!
2.京东价格战其实是先注水再降价格欺骗顾客
3.消费者对京东的服务态度质疑并不是凭空捏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