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
中国目前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如果需要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拿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会给你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