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父母是没有权利干涉儿子跟谁结婚的。但是在这里,我还是想劝阿明的儿子慎重考虑父母的意见,因为选择伴侣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还要考虑爱情、家庭、责任,虽然这三个词放在一起有点不伦不类,但是,走进婚姻的殿堂必须面对柴米油盐、父母赡养等问题。所以,选择结婚对象确实需要慎之又慎。娶外省妹为妻,首先遇到的是语言障碍,虽然说可以用普通话沟通,但难于建立深厚感情;其次是风俗差异。据我所知,一部分外省妹从家乡出来打工,跟着男的结婚生子,没有告知父母,夫妻一旦发生矛盾,闹离婚一走了之。有些真的想找个男人过日子,但到谈婚论嫁时,彩礼要价颇高,还有些老家来人就如来旅游,飞机票、旅店住宿费你要无条件地掏。我朋友张姐的儿子在广州工作,工作中认识河南籍女孩阿晶,两人谈了4年恋爱,逢年过节,儿子把她带回家,张姐夫妻一直把她当准儿媳妇看待。去年国庆节前夕,张姐催他们去登记,择日举行婚礼。可是,国庆节那天晚上,张姐接到儿子的电话:“妈妈,我跟阿晶分手了!”张姐有点懵了,着急地问道:“为什么呀?”“她要六万元彩礼,说这是老家的风俗,还要在广州市内买一套房子,否则不会跟我去登记结婚,我知道我们家没这个经济实力,更不想背着债过日子。”原本满心欢喜为儿子准备婚事的张姐,还没缓过神来,又接到准儿媳阿晶的电话哭诉说:“阿姨,你儿子说分手就分手,浪费了我4年青春,该怎么算?”张姐说:“不是我儿子不要你,而是要不起你啊!”
张姐儿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想,阿明的儿子应该在还没有认定非这个外省妹不娶的前提下,慎重考虑父母的顾忌,毕竟“过来人的经验”确实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