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婚庆 » 正文----2075

新人大闹婚庆公司吃官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5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55
核心提示:见下文
      本报讯 (记者王纳)深圳一对新婚夫妇,认为自己的婚礼被婚姻公司办砸了,结果带了一帮人大闹婚庆公司,因而被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开庭二审。 

婚礼服务“货不对版” 

新人大闹婚庆公司 

经福田区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8月7日,王先生(化名)、张女士夫妇到位于福田区的深圳市某婚庆礼仪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婚庆公司”)处,委托办两人的婚礼活动。 

但在2011年10月15日举办婚礼时,王先生和张女士夫妇因对婚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双方发生争执。 

2011年12月10日,王先生和张女士夫妇等到婚庆公司的办公地点商谈。在商谈过程中,张女士因情绪激动,竟拿起油漆在婚庆公司的办公地点的墙上喷漆,写下“缺德”等文字。婚庆公司找来装修公司对其办公室进行修复,支付28012.6元费用。 

婚庆公司认为,王先生和张女士夫妇的行为,毁坏了公司的财产,干扰了正常经营活动,遂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67892.6元。 

王先生和张女士在一审法庭上认为,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婚庆公司提供的服务“货不对版”。婚礼当天,婚礼现场的布置偷工减料、物品简陋粗糙,和起先的设计图完全不符合;临开场时投影设备还未准备好,严重影响了婚礼的正常进行。 

他们多次和婚庆公司协商,对方态度恶劣,拒不同意交付婚礼照片和录像。 

为此,他们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在该局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婚庆公司在2011年12月1日前退还1万元合同款,同年11月29日前交付婚礼照片,并按约定对婚礼照片和录像进行修改和剪辑后,在2011年12月6日前交付给他们。 

但调解后,婚庆公司态度仍十分恶劣,不履行协议。 


法院一审认为,张女士因情绪激动对婚庆公司办公室墙壁、招牌喷漆,导致婚庆公司财产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扣除已支付的1000元押金,张女士还应支付婚庆公司装修费27012.6元。 

二审开庭 

二审中张女士仍坚称,自己喷漆范围只有20平方米,婚庆公司对180平方米的办公室墙壁、招牌拆除重做的费用不应由其承担,并且是婚庆公司服务存在问题在先,才引发矛盾。 

而婚庆公司强调,一审后王先生、张女士夫妇还在网上发帖,严重影响了婚庆公司的声誉和营业额。 

张女士等当庭表示有调解意向,愿意将此前双方的婚庆服务合同纠纷和此案合并解决。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产品、服务: 婚纱摄影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
 
最新新闻
 
 
快捷导航
找婚庆 婚纱摄影 庆演设备 庆典公司 演艺人员 快速发布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