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兵
日前,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因涉嫌婚姻诈骗,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
2012年3月27日,东台市唐洋镇万红村三组村民王某某到唐洋派出所报案称:“我儿子被骗婚骗掉了48100元钱”。后经初步查明:该村民王某某一直想帮自己的儿子王某找对象,今年3 月13日左右的一天,王某某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蒋某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刘某某(女,28岁,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后在蒋某某的进一步安排下,王某与刘某某见面,双方确定了婚姻关系(未领结婚证),蒋某某向王某某提出要给刘某某结婚彩礼钱58000元,王某某嫌多,经双方协商,王某某决定给刘某某 46000元现金(其中6000元钱作为路费)作为彩礼钱,并签订婚姻介绍协议书。钱付好后,王某与刘某某同居了三天左右的时间,期间刘某某以要到浙江温州弟弟那儿取回户口簿和王某办理结婚证为由,离开王家。王某某无奈之下,让儿子王某及其姑姑陪同刘某某到了浙江,在温州市刘某某趁王某不注意溜之大吉,从此介绍人蒋某某也失去联系。唐洋派出所接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查明案情之后,对蒋某某开展上网追逃。6月18日,唐洋派副所长袁鹏、陶春江奔赴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在当地警方全力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警方提醒:警惕身边婚姻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