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油气回收,既能避免环境污染,又能提高资源利用率。昨天,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本月起全面启动。根据要求,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油罐车必须于2014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治理后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对新建、改建、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不予办理。首先,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其次,商务部门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审核。对于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交通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予出具罐体检验合格证。另外,质监部门将对加油机依法开展周期检定,对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责令停止使用。
已建成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未按时完成配套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环保部门对其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措施。对于不按要求实施油气污染治理的业主单位,我市将依法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未经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商务部门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审核,交通运输部门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