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距离南京青奥会的开幕越来越近,而大型赛事和盛会历来是商家营销的商机,一些不法商家便会为借机“沾光”搭车,将青奥会的标志用于拓展自己的营销活动。他们的这些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制止,不仅会损害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会损害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损害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期专门印发了《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5月至8月,分两个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保护南京青奥会标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青奥会标志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青奥会知识产权。5月4日,140多名来自全国工商系统从事商标监督管理的人员齐聚深圳,共同研究探讨南京青奥会标志保护问题。
从现在开始,特别是在倒计时100天以及青奥会举办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将开展南京青奥会标志保护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为南京市、南京周边城市以及全国各大中旅游城市,形成以南京为核心、长三角地区为重点、覆盖全国的保护网络。重点场所为比赛场所、比赛周边区域、宾馆和酒店内设商店、娱乐场所、主要交通干道以及城区主要商业街、特产店、车站、码头、各风景名胜旅游区等,坚决查处以占道设摊、游商走贩等各种形式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商品为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广大青奥会参与者、爱好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
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强与南京青奥组委的沟通与协作,大力宣传有关青奥会知识产权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青奥会标志保护意识,加强对互联网上使用青奥会标志、利用广告宣传侵犯青奥会赞助商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整治,加强对青奥会参赛国家(组织、地区)的官方检验印记、奥林匹克标志、赞助企业的商标保护。对经销侵权商品屡教不改的摊贩、商场柜台承租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包庇纵容承租商销售侵权商品的市场主办方,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对涉嫌商标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工商总局还明确,在青奥会举办期间,总局将派人对部分地区青奥会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