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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国联网 有望实现异地办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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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新疆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6月26日,新疆就实现了与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联网。目前,各地部分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信息正在补录中,今后婚姻登记有望实现异地办理。
“目前,新疆已建成覆盖全疆各地州、县(市)、乡(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信息网络平台,也都启用了这一新系统,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偏远县城对于新系统运用不是十分熟练,正处于磨合期。”该负责人说。
“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后,将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该负责人说,另外一方面,信息联网后结束手工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工作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
目前,全疆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虽然已初步建立婚姻登记数据中心,但是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信息补录任务重却是当前最大的困难。
“我们这里,只有4、5个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办理几十对结婚登记手续,根本没有人手来录入原来的信息档案。”乌市天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马国萍说,由于原来的很多信息都无法从老系统里面复制出来。
对此,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各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存在人员不足,任务量重,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此项工作。
而在7月24日国家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是一个远景规划,首先也即是第一步是先健全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
新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后,居民可以通过上网或到婚姻登记处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吗?
“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只有在婚姻登记时,才可以在现场看到双方的婚姻登记信息。此外,婚姻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才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不能查询他人的档案,即便是配偶档案也不能随意查询。” 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说,若确实需要查阅,只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以及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才能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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