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全省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管工作视频会召开后,云岩区高度重视,区委第一时间听取了区纪委就视频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认真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成立了统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岩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云岩实际,科学谋划,整合纪检工作资源,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建立了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前移了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延伸了工作链条,拓展了覆盖面,实现了县级纪委(监察局)对派出机构的直接领导,形成了点面结合,全面监管的工作格局。
在筹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中,云岩区按照“形成合力、强化监督”的原则,制定了《中共云岩区纪委、云岩区监察局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云岩区纪委、云岩区监察局纪工委(监察分局)议事决策程序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云岩区纪委云岩区监察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检查工作办法》等24项工作制度,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筹建工作中,云岩区力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大胆探索整合统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运用“两推一述”选拔干部方式选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书记人选,即按首轮民主推荐、个人陈述和第二轮民主推荐三个环节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经组织考察后,提出人选报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后进行任命。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了“有为就有位”的良好用人导向,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同时,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云岩区注重突出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责,围绕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制定了《云岩区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制度的形式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督查的任务进行明确,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