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系一个讲求“情、理、法”嘅国度,喺大家嘅观念上面,“情”同“理”可能比“法”来得重要。往往好多事,会因为“情”而产生“特殊处理、特别对待”,于是就产生咗可以超越规定、堂而皇之嘅“特事特办”。
比如我哋经常见到嘅结婚花车蒙住车牌。其实,结婚只系某两个人嘅私事。无论你一世人结几多次,都要守规矩。不过,好多人认为呢个系“人生大事,所以要特事特办”。遮住个车牌系习俗,费事啲车牌号码唔多好意头,于是就俾咗个借口自己“特事特办”。上落班高峰撞啱所谓“吉时”,绵绵嘅车队又唔守规矩,冲灯、乱停、摆阵影相,乜都做齐。路面交通就因为“特事”而特慢,试问,你结个婚咁大把,使唔使影响他人啊?
又比如高考考生迟到。既然系你人生大事,连高考都迟到?点解可以连“准考证”都唔记得带,点解会瞓到唔识醒呢?而呢啲情况下,又系一句“一世人只有一次”,又可以要求人哋“特事特办”。更严重嘅系,呢种“特事特办”精神会不断延伸,只要涉及自己利益,只要系“关乎一生嘅事”就属于“特事”。喺当事人嘅角度就可以撇开法律或者规定,俾佢哋“特办”。仲有更夸张嘅例子:有人用成副身家去炒盐,结果辟谣加上供应充足后,盐价稳定不变,嗰啲谂住发灾难财嘅炒家,不但唔知自己嘅行为系犯法,仲要“特事特办”要求盐业公司买返佢囤积嘅盐。同样,嗰啲几大都买间屋,又炒又住嘅老友,楼价升嘅时候就冇意见,楼价跌就要开发商赔钱。佢哋嘅理由都系“关乎自己一世嘅事”,所以要讲嘅唔系法理,而系人情……
讲到尾,其实“特事特办”嘅“特”,即系特权。呢啲特权就系衍生“人治”嘅基础,同法律完全拉唔埋边。喺我哋要求平等、闹人哋滥用特权嘅时候,睇下自己系咪一个“特权迷恋者”先。
●网友你点睇
@炎心炎脑:如果系救死扶伤嘅话,点样“特事特办”都冇问题,其它的嘅话就冇所谓“必要时”咯。
@果果俏妞儿:何为“特事”,谁说了算?
@sysy2004:在银行,很多老人家每天都排一两个小时的队才能办上业务,能不能为老人家们开放“特办”窗口呢?
你有嘢想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