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一男子先后在广州、深圳龙岗、宝安等地多次作案,租车后伪造以假乱真的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证件冒充车主,然后将车低价抵押给他人,诈骗了50多万元。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2011年9月17日至11月17日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从龙岗区三个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分别租得宝来小车、日产奇骏小车、凯美瑞小车各一辆,并先后伪造了这些车的登记证等手续,以低价将车抵押给他人,共获利34万元。
2011年12月12日,被告人李某在宝安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得本田雅阁小车一辆,用同样的方法,数日后将该车以1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宝安区大浪街道一马姓男子。2012年1月31日,被告人李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瑞卡租车荔湾店租得别克凯越小车一辆,用同样的方法,于2012年2月5日将该车以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江西遂川一男子。
2012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在惠州将被告人李某抓获。涉案小车均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