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新疆网7月19日电(康立柱朱雪华)7月18日,笔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自2012年7月18日起,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
据了解,多年来石河子市市民群众在办理房产相关业务时,一直需要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当事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平均每年出具量在一万人次以上,这项业务给市民群众带来不便,也给婚姻登记处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登记工作的进行。
为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办事难问题,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与房产部门协商,自2012年7月18日起,在办理房产相关手续时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减少了办事环节,为市民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