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地下管线竣工后3个月内应办理备案,6个月内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市法制办昨日公布,《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道路路面的管线井盖、沟盖的维护问题。
深圳各种地下管线的长度足以绕赤道两圈半,然而,除一小部分新近铺设管线外,绝大部分地下管线都挤在地下狭小的空间内,很多是“一团乱麻”的状态。地下管线信息的不准确,导致施工单位经常“摸瞎”,挖断地下电缆、水管、煤气管道等事故频发,甚至引发地陷,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而且因事故每年造成损失高达数亿元。看不见的地下乱象,正是由于看得见的地上管理缺失所致。针对这一乱象,深圳于2011年起起草的该办法终于出台。
该办法着重从明确管理职责、强化管线的维护管理等四方面作规定。首先明确规土委、水务等各地下管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的职责;其次是梳理、简化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合并隐蔽工程验收和覆土前测绘;再次是强化地下管线工程的维护管理,重点针对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位于道路路面的管线井盖、沟盖的维护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该办法还清晰管线信息和档案管理,要求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的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资料,以保障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