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异地务工人员培训鉴定补贴系统已于昨日下午开通,劳动者个人和企业可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通过培训补贴系统进行2012年培训补贴申报。今年接受劳动者个人申报的鉴定所由11所改为10所,原名单中的深圳市协和电子职业技能鉴定所,今年不在接受个人申报鉴定之列。
据了解,《深圳市2010年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深财社规〔2010〕7号)规定,在技能培训补贴方面,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每名员工每年补贴100元;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每名员工每年补贴200元;获职业资格证的,每名员工每年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
在技能鉴定补贴方面,属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其他劳动者在深圳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技能鉴定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强调,企业作为用人主体,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政府给予培训补贴,是为了推动企业更好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申报培训补贴须由本企业员工办理申报手续,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