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据河南法制报报道,近日,襄城县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将被告人魏延起诉至县法院。
魏延是襄城县范湖乡村民,2011年春节期间,和本乡魏付家的养女魏云订婚了。按照农村的习俗,魏延给了魏云家2万元的彩礼。临近第二年春节,想早点结婚的魏延几次到魏云家都没有见到魏云,二人的关系产生了裂痕。后来,两人的婚事取消了。
魏延想把彩礼钱要回来,可几次去讨要彩礼,都被魏付以各种理由推托。
要不到钱的魏延越想越气,决定要恶心一下魏付。2012年农历大年初六早上6点多,魏延起了个大早,喊上自己的弟弟和邻居,带着准备好的一大桶人粪尿,拿着一个长把铁锤,怒气冲冲地到了魏付家。
魏延翻墙进入魏付家院子,把大门打开,将人粪尿抬到魏付家门口,喊着要魏付出来说事。见魏付没有回答,气昏了头的魏延用铁锤将魏付家的窗户砸烂,又朝屋门上砸了几下。魏付开门出来查看情况,魏延掂起桶,将人粪尿泼在了魏付家的卧室和客厅。然后,3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看着满屋被泼的人粪尿和受到惊吓一直抽搐的妻子,魏付选择了报案。派出所找到了魏延,经过调解,魏延不再追要彩礼钱,另外赔偿了魏付家1500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遇到经济纠纷,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作出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