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真婚宴
清真婚宴上的饮食习俗:
回民饮食禁忌较多,如禁食自死物,非宰杀而死的动物都被看作自死物。禁食动物血液,宰杀动物要放尽血。禁食猪肉,农户亦不养猪。禁食凶禽猛兽,禁食无鳍水产品等。牛、羊、鸡、鹅、鸭、鸽以及鱼、虾等是回民的主要食品。回民禁食非经阿訇宰杀的动物,所食畜禽要请阿訇宰杀。阿訇口念“太思米”下刀,放尽血。这些禁忌根据主要出自《古兰经》:“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育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古兰经》还说:“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善的,确是至慈的。”
回民婚礼结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举办较丰盛饭菜待客,开宴前得请阿訇(或师傅)"光道口",后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才能开始就餐,但禁止渴酒(近代受汉民族影响,很多都在师傅阿訇走后饮酒狂欢)。晚间一般的也闹房,但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