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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时摄像机不争气 新郎官状告婚庆公司

   2015-06-09 网络网友45
核心提示:见下文
    
     陈先生在举行婚礼时,本想用摄像机将自己的婚礼完整地摄录下来,并制成光盘保存。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婚礼当天摄像机出了问题,摄像后,无法刻录出光盘,这让他火了,遂把婚庆服务公司告了。
之前,陈先生精心筹划,与专做婚庆服务的李某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在婚礼的当天,由李某为陈先生的婚礼提供司仪、摄像、布置场地和花车等婚庆服务,服务价款为2380元。
摄像后,无法刻录出光盘,这也意味着陈先生无法和妻子回味婚礼的珍贵时刻。为此,陈先生一纸诉状将婚庆公司告上合肥市瑶海区法院,要求李某退还所交的婚庆服务费238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8000元。
法庭上,李某称摄像费仅为380元,故不同意返还全部婚庆服务费2380元。
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在3个月内,分两次返还陈先生婚庆摄影费和精神抚慰金合计7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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