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婚纱照没拍成,交的钱却一分都拿不回?!”近日,长沙网友“Judy”向“消费维权”求助,她在长沙某婚纱影楼全款定下婚纱照,后因故不能拍摄,找商家协商退款遭拒绝。
婚纱照定金拿不回女网友发帖求助
网友“Judy”称,2011年10月30日下午,她在长沙某婚纱影楼,以2499元的价格定下一套系婚纱照,并在交纳定金的时候支付了全款,“我当时还挺犹豫,咨询是否可以先交一部分,等拍照时再付清余款。但业务员说一定要交全款,才能享受优惠价格。”
在交纳全款后半个月,该网友因一些原因不再需要拍摄婚纱照。她随即找到商家提出退款,负责她这一订单的业务员了解情况后,承诺可以全额退款,但需要在2012年春节之后办理手续。“等到我春节之后,再去找他们退款,却告诉我该业务员已经离职,而且强调定金是一分不退的!”
此后,网友“Judy”又数次前往该影楼协商退款,但负责人以“双方已约定定金不退”为由,拒绝任何形式的现金退款,但允许顾客将“婚纱照”变为“写真集”。但该网友不同意此方案。
律师:定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20%
律师李炎辉对此点评称,双方约定了所交款项是“定金”,那么简言之就是“谁违约谁赔偿”。但《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合同标准金额的20%,否则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本纠纷中,商家要求顾客支付全款作为定金,不符合‘不得超过合同标准金额20%’的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李律师表示,商家在没有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向顾客全额退款。
但婚纱影楼相关负责人表示,负责该订单的业务员目前已离职,而离职前已领取了该订单的提成,因此顾客退款只能退70%。但这一结果,网友“Judy”仍表示不能接受。
来自: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