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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卡丹广告宣传已飞入寻常百姓家 禁用该早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8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见下文
  
   感冒发烧是儿童常见疾病,有关用药问题备受家长关注,日前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重新修订儿童感冒药品说明书。根据新的规定,1岁内婴儿禁用“好娃娃”、“优卡丹”。 
  食品药品监管上,一直存在“监管跑在媒体后”的现象,这一次,媒体并没有率先报道异常,监管部门终于跑到了媒体前面。这是公众愿意看到的,也希望“监管跑在媒体前”能够成为常态。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的说明书已被重新修订,这其中就包括“好娃娃”、“优卡丹”、“葵花康宝”、“迪龙”等品牌儿童感冒药。专家介绍,盐酸金刚烷胺类药物属于抗病毒药,儿童一般没必要服用这些药,医院也一般不会进这类药品给儿童用。 
  问题的关键是,一般家长很难有这样的专业知识,通常小孩子感冒发烧也不会即时送往医院,多是买一些药回来给孩子服用。而药品广告,对于家长起着很大的引导甚至诱导作用。现在被通知1岁内婴儿禁用的这类含盐酸金刚烷胺的品牌儿童感冒药,正是靠着金钱攻势,大肆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如果通知早一点下发,那造成的影响就会小得多。 
  根据通知,“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的理由是“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数据缺乏并非始自今日,一个常识是,既然不能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那么这些药既不应该被允许上市,也不应该被允许宣传。可现在不仅上市了,而且还大张旗鼓地宣传了。拿“优卡丹”来说,一句很打动人的“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并没有对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作出使用提醒。相关方面应该解释一下,当初为什么没有要求相关厂家提供数据,在没有数据的情况下,为什么允许其上市并且大肆宣传?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做好三件事:一是事先的审查;二是事中的监督;三是事后的追责。现在看来,相关方面的通知确实迟了一点,对“优卡丹”们的限用完全可以再早一些。如果当初做好了审查,那么“优卡丹”们即使上市和宣传,也会留有余地,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潜在威胁。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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