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运作《英语辅导报》的转股上市更早。1996年,该报就曾收购了公主岭市一家“壳”公司,但因体制限制,“首要和核心问题是有关当事人对产权存有争议”,未能成功。在运作过程中,2000年12月,通化市国有资产局为明晰英语辅导报社产权,曾出具了一份对报社净资产进行量化处理的意见。意见如下:“包天仁的智力劳动因素在报社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可以量化给包天仁60%左右,约为1680万元;报社专营权属师院,可以量化给20%左右;在报社发展过程中市政府给予减免地方税270多万元,可以量化给市政府10%左右。”另外,在编职工给予5%左右。
2008年,吉林省再次启动改革。
据吉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处长姚玉和向本报记者介绍,当时吉林省委省政府授权通化市政府,对英语辅导报社进行改革。“当时的省委书记王珉为我们报社做了4次批示,还来过报社视察,确定我们做试点,先改了,早点上市,做样板。”包天仁说。
为配合改制,包天仁出资200万元成立了通化天仁报业有限公司。通化市政府也成立了改制工作协调小组和推进组。
2009年8月15日,通化市财政局、通化师院作为甲方,通化天仁报业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了《英语辅导报社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协议》,2009年12月11日,双方签订了《产权转让交割书》。
包天仁的设想是,“要渐渐把英语辅导报社放进这个公司”,天仁报业有限公司作为私人出版企业,拥有对报社的“产品”——包括经营和采编业务在内的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包天仁并不是想吃螃蟹的第一人。早在1999年,《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的创始人王彦就有此设想。他与报社的主管主办单位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争夺产权的纠纷最终交由新闻出版总署裁决。该署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做出批复:两报属于国有资产。报刊创办时,若有个人、集体自筹启动资金的,不能认定为对该报刊的投资,应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由主办单位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予以退还。
在近几年的报刊体制改革中,私人资本逐步进入经营领域,逐渐出现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多种资本成分组成的股份制传媒集团。但其性质上来说,仍是国有经济。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国有资本必须占51%的股份。在实际的操作中,私人资本占到51%的也有一些,主要集中在非意识形态领域的娱乐、时尚杂志等。“但这些都是变通的做法,一旦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认真起来,投资者就可能血本无归。”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传媒与法律的学者展江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英语辅导报》的改制离《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的产权风波已有10年,但包天仁并不比王彦幸运。“还没等放进去,就出事了。”包天仁说。
2011年年末,天仁报业公司因未及时参加年检被注销,《英语辅导报》又恢复了国企的身份。
“他们是想搞股份,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后来省里在审定它的改革方案时,发现与国家相关法规有抵触。按现在我国对报刊出版的法律法规,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核心的编辑出版领域,所以它的改革就进行不下去,就撂下了。”吉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处长姚玉和说。
通化市常务副市长翟宪枝则告诉本报记者,“通化市当年进行国企改制,国家没政策,省里没政策,自己来做,所以走在了前头,民营经济发展很好。文化企业比较特殊。省委省政府委托通化市政府推进英语辅导报社的改革,还沿着工业企业那一套走,结果省里不批。这就把它整成了‘两层皮’。”
下一步怎么改?
在失去报社经营管理权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包天仁多次听闻风声:他的“罪状”已被报到省检察院了,省检察院要“抓”他,是市委书记出面作保,才免陷囹圄。而与此同时,被他看作是穷尽一生心血的英语辅导报社也到了“存亡”关头——新的领导班子决定,英语辅导报社将整体出购给吉林舆林报刊发展中心。“如果卖掉,报社必死无疑,我相信只有我能够救报社。”包天仁说。在本报记者自5月13日与他开始接触后的几天里,包天仁一直在与各方协商,以争取重新拿回经营管理权。
5月18日,这种微妙而又复杂的局面终于被打破——由通化市政府工作组任命的英语辅导报社执行社长提出辞职,包天仁再次取得报社的经营管理权,但他仍旧不能轻松,一个重要的命题又提交给了他:下一步,报社怎么改?
作为《英语辅导报》的主办单位,通化师院则相当尴尬。该院院长康学伟告诉本报记者,英语辅导报社作为通化师院的校办资产,2008年由通化市主持改制,“资产交接的协议都签了,我们以为就改完了,以后就没我们的事了,最近我们才听说,省里没批。”
从今年春天开始,按照中央部署,吉林省开始推进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英语辅导报社再次被纳入其中。康学伟说:“在这种情况下,市里让我们继续履行主管主办的职责”。但是,现在我们没法主持,因为情况跟2008年不一样了,那时报社经营情况比较好,有几百万盈利,准备上市,现在则有5000多万的债务。
5月21日,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迟学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现实领域,也不光是吉林省,全国都有这种情况。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研究政策。”
新闻出版总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本报,新闻出版总署对时政类和非时政类报纸杂志的改制是区别对待的,对前者是经营部分企业化、内容部分则保留事业单位体制;对后者的改革是完全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转制。“但是企业化的程度有多大,还不知道。”
一个更为敏感的领域是报纸杂志刊号的权属问题。该人士介绍说,目前通行的做法是,“注册一个公司,上交一定的管理费。报纸只有一个刊号,必须在它原来的壳里面做”,这样就形成了经营和采编两张皮的情况。在经营领域,传媒公司可以允许私人持股,但采编领域就不可以。她的看法是:“没有多少意识形态内容的,其实不用管的。”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