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22日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今天再次判决称,苹果和RIM并未侵犯柯达拥有一项专利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法官托马斯·彭德尔(Thomas Pender)今天发布了有关本案的初步判决,他在判决中重申了该委员会去年作出的一项决定,即苹果和RIM的手机并未侵犯柯达的专利。他指出:“我特此重申,就在押候审的这桩案件而言,在拥有与美国专利号6,292,218相关的数字摄像头及组件的特定进口手机和无线通信设备中,并未发现向美国进口的活动、进口相关的销售活动、或是美国境内销售的活动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案》修正案第337条的规定。”
这一判决指出,苹果和RIM手机在事实上侵犯了专利指控中的一项,但建议这项特定的指控是“明显”无效的。在苹果的案例中,只有iPhone 3G在事实上侵犯了这项专利指控,而iPhone 3GS和iPhone 4则没有。在针对三星的另一项指控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名行政法官则认为同一项专利是有效的。
柯达发表声明称,该公司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判决感到高兴,但同时表示该公司将展开争辩来维护这项专利的有效性。
柯达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官蒂莫西·林奇(Timothy Lynch)称:“我们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柯达专利被苹果和RIM侵犯的结论感到高兴。我们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彭德尔有关专利有效性的建议提出上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建议代表着审理程序中的一个初步步骤,我们相信最终的结果将对柯达有利。”
苹果和RIM尚未就此置评。
柯达在2010年1月14日初步提交了针对苹果和RIM这两家科技公司的诉讼,称其侵犯了专利号为6,292,218的柯达专利,这项专利与手机摄像头的图片预览技术有关。柯达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决阻止苹果和RIM向美国进口智能手机,称其摄像头使用了柯达专利所覆盖的图片预览技术。
去年1月份,一名行政法法官判定苹果和RIM并未侵犯这项专利,但该委员会决定对这项判决进行审查。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首席行政法法官已经退休,因此本案被转给彭德尔,导致审理程序被进一步推迟。彭德尔今天作出的这项判决是初步的,需要经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批准才能正式生效。
柯达在今年1月份根据美国破产法的第11章规定申请了破产保护,目前正试图出售其专利组合。近年以来,科技公司越来越多地转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来寻求仲裁,公司可在寻求仲裁的同时发起民事诉讼,产品禁运的威胁通常会迫使公司更加迅速地达成和解。
来源:腾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