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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的婚姻生活只剩下法庭上数十张银行账单

   2015-06-03 网络网友64
核心提示:见下文
    “截至结婚前,男方名下有人民币现金533万、美元26万、英镑1万、澳元4万、欧元1.3万、黄金13盎司……”
  昨天下午,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内财产纠纷案,当男方代理律师报出这么一串财产数据时,旁听席上爆出小小的惊呼声。两个来自普通家庭的80后男女在婚前就有那么多钱,难怪尚未离婚,就因分钱闹上法庭。
  但是让不少人疑惑的是:婚内财产不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没有离婚怎能分割?
  这就不得不说起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提到:如夫妻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存在,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正是基于这条司法解释,法院才受理了此案。据了解,这也是杭州市第一例婚内财产分割案。
  女方告男方:他把钱全部转移了
  此案的原被告是夫妻关系,他们2010年1月25日结婚,目前孩子7个月。
  昨天庭上,女方没来,来了两个代理律师。男方来了,一张娃娃脸,他的律师说话时他老是想插嘴。
  这不是双方第一次上法庭。2个月前,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驳回了离婚请求。
  男方说,没想到,才过了两个月,她换了个方式来要钱。
  男方说,其实女方目的很明确,“就是钱钱钱”。
  不过,作为出生于普通家庭的80后,这个男人确实算有点钱的。律师报出了一串数字,都是统计到2010年1月的,也就是结婚前,以说明男人婚前就有五六百万资产。
  而女方起诉的理由是:男方在2011年12月,从股票账户及银行卡里共转出360多万元,“这些都是婚内财产啊,应该两人平分的”。
  争议焦点:婚内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昨天的庭审没涉及两人婚姻的其他情节,双方来来往往说的都是数字,两年多的婚姻生活全部化为数十张银行账单和股票交易明细。
  男方律师说的是:男方婚前就有那么多钱,婚后没工作,但花销不菲,比如给宝宝买一辆童车就花了6000多元,两人的家庭用车是45万元的奔驰E200,女方喜欢投资玉石,买玉也花了100万。所以,女方所谓的“婚后共同财产”其实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哪怕是女方诉称的“男方去年转出去的300多万元”,男方说,也是属于他婚前的钱,而且都是朋友们放在他这里叫他代为炒股的。
  女方代理律师说:男方其实婚后也有收入的,男方是做网络游戏服务器外挂的,买卖游戏装备,每月收入以两三万美元计。
  女方承认,大多数家庭财产都是男方的贡献,但她认为:只要在婚姻关系内,她就能分一半。为了这些官司,女方还主动申报了自己有存款,说两人共有存款应该有464万(包括奔驰车),要求法院分割。
  从他们算账中,也可以见到近年来社会经济和国民投资的一些走向,比如:男方在2007年买了一套房子,87万,3年后以218万卖出;这两年炒股亏损100多万元;投资了一个彩票店,70万元;淘宝网购,花了13万……
  法官想调解,男女双方同时拒绝
  “你们怎么认识的?”庭后记者问。
  男方说:“19楼”。
  “你们为什么要离婚?”
  男方说:“还不是因为结婚后这两年我没赚钱,她就急着要分家产,然后把我一脚踢开。孩子才4个多月的时候,她居然就提离婚。”
  女方代理人说:“孩子4个月,还是在哺乳期啊,不是逼不得已,一个女人也不会提离婚……两人感情完全破裂。”
  因为涉及到男方婚后到底有没有收入,关系到女方所要求分割的钱到底是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赚,女方律师要求男方出具婚后的账目明细。
  昨天的庭审到此结束。
  法官是男人,劝了句:毕竟是夫妻嘛,你们能调解吗?
  男方和女方律师同时说:不调。
  婚内就提出“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权”,是一种新类型的诉讼。
  去年12月29日,宁波判了省内第一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的“婚内确权”官司,得到法院的支持。
  婚前财产受保护。
  按照老婚姻法,婚前一般财产4年后、重大财产8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西湖法院陈辽敏庭长说,她记得老底子有的人离婚还特意熬到8年,为了所有财产都可以算成共同,再来进行分割。“重大财产”比如房产,但是再早一点,“电视机”也曾经被列入过“重大财产”。
  新婚姻法出台后,所谓的“4年、8年”全部不用了,只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就会一直得到法律保护。比如,婚前个人出资买房,房款全清,那无论多少年,都不会被列入婚后共同财产。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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