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婚约财产纠纷 “结婚”9天未领证 分手男方要彩礼

   2015-05-30 网络网友39
核心提示:见下文

日前,前旗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依法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礼金及首饰。一对男女未领结婚证就按本地风俗办了结婚喜酒,“婚后”生活仅仅9天就闹起了分手。无奈之下,男方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礼金和首饰。

 

原告武某同被告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举行典礼仪式,但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典礼仪式结束后仅仅共同生活了9天时间,原告武某就因感情不合将被告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约,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15万元以及购买的金首饰计3.6万元。

 

前旗法院民三庭法官经审理认为,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是婚约双方就未来成就某种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契约,原告与被告都同意解除婚约,其所附结婚条件不能成就,被告依据婚约取得的彩礼等款项应酌情予以返还。同时由于俩人已经根据本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双方共同生活了9天,对于婚约的解除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全额返还彩礼显属不公,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酌情返还彩礼13万元及全部首饰。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160749.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