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符合条件的计生特困难家庭成员将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什么是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汉族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
2013年人口学家预计,中国汉族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目前,中国计生协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失独家庭)开展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今年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