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假证妈妈庭审悔罪 在京为儿上学办假证

   2015-05-25 网络网友61
核心提示:见下文

昨天一早,因被取保候审,身材瘦小的曹海丽身着便装,在家人的陪同下出现在法庭,与另一名买证的姚思明、卖证的孙军昭一同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9日15时许,孙军昭在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万意百货附近,以50元价格向被告人姚思明贩卖伪造的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一枚,100元向被告人曹海丽贩卖伪造的山东省嘉祥县老僧堂镇政府印章一枚、《北京市暂住证》一本。后被查获归案。三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分别被追究买卖国家证件、印章罪。

 

因儿子借读受阻买假证

 

庭审中,曹海丽等三人均表示认罪。“我对不起孩子,一心想着为孩子解决上学问题,没想到违了法。”曹海丽说,她和丈夫在京工作生活,育有一名14岁女儿,和6岁男孩,眼看儿子要上学,但老家婆婆有乳腺癌,照顾不了孩子,因此需要在京借读。

 

孩子在京借读需要办齐“五证”。其他的办好了,但“老家的无监护证明”为信纸写就,被回龙观街道以证明不符合格式为由拒绝办理借读证明。此外,其暂住证不满6个月,按相关规定,也无法开具借读证明。

 

曹海丽说,因考虑到再次回老家开具证明,公司不给请假,且来回需花两三天时间和几百块钱路费,再想到自己的家庭糟糕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孩子又即将开学,才给路边的刻章小广告打电话。

 

不久,卖假证的孙军昭让她取“东西”,在交易时,被得到线索的警方现场查获。

 

法庭表示维护合法权益不应违法

 

据曹海丽的辩护意见书,认为曹海丽购买证件及印章行为于法不合、于情可原。辩护人认为,虽然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事出有因,值得同情和原谅。

 

公诉人表示,三被告人行为有社会危害性,打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鉴于认罪态度比较好,对三位被告人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其中,建议判曹海丽6个月到9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最后,法官表示,曹海丽是为了让儿子获得教育,是正当的合法的权利,但是行使合法权利,应该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而非通过违法行为来获得。

 

借读“五证”要求严格

 

曹海丽说,为了“无监护条件证明”,今年5月,她向单位请假,回老家开了一张证明,是写在稿纸上盖了公章,但拿到北京后,被回龙观街道告知格式不合格。同时,暂住证也是刚办的,不满6个月,这让她决定办假证。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152643.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