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娘内急上错床与伴郎发生性关系 告其强奸
“快来人啊,有人强奸!”新娘在新婚之夜后的清晨大叫了起来,原来新娘上错床在新婚之夜起床上完厕所后,误入了隔壁伴郎的房间,在她本人的主动抚摸下,伴郎性趣大起,于是两人发生了关系。得知枕边睡的是伴郎后,黄女士将伴郎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2013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娘新婚之夜上错床与陪郎发生关系后告其强奸的刑事自诉案,判决陪郎无罪。
今年8月,广西那坡县新郎伍某大婚,阮某做伴郎并住其家。凌晨,新娘黄某如厕后竟误入阮某房间,上床后误把对方当做老公,伴郎没把持住就新娘“洞房”了。天亮后得知真相,怒把伴郎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此行为不存在胁迫不属强奸,伴郎无罪释放。
黄某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而由于黄某的这个过错,使得阮某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也不是阮某冒充伍某将黄某骗奸。因此,阮某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属于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但不构成强奸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