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调查时,陈妻坦承婚外情招致怀孕,但坚称偷情对象不是陈姓男同事;至于让她怀孕的人是谁,她不便透露,也拒验DNA。检方以为陈妻通奸怀孕,昨天将她起诉,但没证据证明陈妻是和陈姓男同事有染,予不起诉。据理解,陈妻已将小孩生下,目前尚未与丈夫离婚。
据理解,陈妻向检方供称,她与老公感情早已生变;她晓得本人对不起老公,愿意赔偿金钱做为肉体上补偿,但被老公回绝。
据调查,去年三月间,陈妻腹部异常疼痛,由丈夫陪同至台安医院就医检查。医生停止断层扫描时,发现陈妻罹患子宫颈癌,且曾经怀孕多月,建议陈妻及早治疗。
陈姓男子听闻医生讲解后,自认长期未与妻子亲热,不可能让妻子怀孕,经检查妻子电子邮件发现,妻子和陈姓男同事有暧昧信件往来,以至曾写电邮给妻子说“想把你抱起来转一个圈,怀念你的吻。”研判对方就是妻子的外遇对象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