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惊惧 女子雇人剪断同居男友“命根”

   2015-05-22 网络网友32
核心提示:见下文

2002年6月,36岁的湖南新化人吴某与时年33岁的被害人齐某相识并同居,后吴某得知齐某已婚,双方发生了感情纠纷。吴某出资人民币12000元请谢某等人用剪刀将齐某的生殖器剪掉。27日,逃亡8年的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法院查明,2002年6月,时年36岁的湖南新化人吴某与时年33岁的被害人齐某相识并同居,后吴某得知齐某已婚,双方发生了感情纠纷

 

吴某通过其嫂子认识谢某后,提出愿出资人民币12000元请人将齐某的生殖器剪掉,并先后预支人民币2000元给谢某。后谢某找到何某(未归案),并由何某联系四名男子(均未归案)办理此事。

 

2003年8月6日下午,谢某、何某等人来到金湾区红旗镇,由何某联系了四名男子,伺机作案。17时30分许,四名男子冲进吴某的宿舍后,将房中赤裸的齐某进行捆绑、殴打致齐某昏迷,并用剪刀将齐某的生殖器剪掉。

 

作案后,吴某向四名男子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0元,四名男子遂逃离现场。经鉴定,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达五级伤残。

 

珠海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因吴某下落不明,遂于2004年2月19日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2011年10月21日,吴某来到珠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称其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上网追逃,特前来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拒不供述其参与此案的犯罪事实。同日,吴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

 

根据同案人谢某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书证等证据,并结合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的反常表现,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指使并纠集谢某、何某及四名男子对被害人齐某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成立,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149995.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