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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娶妹妹 民政局特许兄妹结婚

   2015-05-22 网络网友47
核心提示:见下文

25日,新津县23岁的新郎赵亮(化名)和21岁的新娘廖玲(化名),仍沉迷在幸福甜美的蜜月生活中。谁知这对“兄妹”日前差点错过美好姻缘。据悉,他们是得到民政部认可,全国首例“哥哥”与“妹妹”成婚的一对新人。

 

结婚?

 

12月底,赵亮和廖玲来到新津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但他们带来的户口簿居然只有一本,户口簿显示赵亮和廖玲是一家人,而且还是哥哥和妹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惊异之余,明确表示他们不可能办理婚姻登记。赵亮和廖玲立即对此作出了解释,原来他们的父母分别是他们的继父或继母。

 

火花!

 

据悉,赵亮的父亲和廖玲的母亲10年前与各自的配偶离婚,几年前,赵父和廖母结了婚。由此,赵亮和廖玲生活在了一起。在一天天的生活和劳动中,哥哥照顾妹妹,妹妹体贴哥哥,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虽说他们是兄妹关系,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赵父和廖母对他们的婚事表示同意。

 

咋办?

 

赵亮和廖玲的婚事给民政部门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兄妹”能结婚吗?虽说他们是无血缘关系的“兄妹”,但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和有关婚姻法规上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新津县婚姻登记处立即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请示。

 

救婚……

 

“兄妹”没有结成婚,他们的朋友和熟人“献”出了两套方案。一是让他们现在的父母先离婚,等赵亮和廖玲顺利结婚后,父母复婚。第二套方案是,“兄妹”将户口分开,这样也许就能成婚。

 

6月,这对“兄妹”通过户籍管理部门,将户口分开了。

 

同意——

 

与此同时,市民政局6月向民政部发出请示,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处查阅了有关法规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后,不久前明确答复市民政局,可以为这对“兄妹”办理结婚登记。

 

新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立即通知赵亮和廖玲前来办理了结婚登记,他们成为新婚姻登记条理施行后首例结婚的“兄妹”。这对新人领到结婚证后喜悦无比,因为他们差一点就成不了夫妻。

 

“拟制血亲”能否结婚

 

昨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介绍说,血亲分为“血缘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有血缘关系,而后者没有血缘关系。赵亮与廖玲这种异父异母“兄妹”可归为“拟制血亲”,虽然婚姻法规中没有对“拟制血亲”能否结婚做规定,但是鉴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民政部门明确表示赵亮和廖玲“兄妹”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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