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夫车祸身亡 结婚未登记妻无赔偿

   2015-05-19 网络网友43
核心提示:见下文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溧阳市社渚镇近日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纠纷:“丈夫”车祸身亡后,未领结婚证的“妻子”在法律上不能得到赔偿,但从人性化角度,死者父母补偿了女方6万元。

 

去年5月2日,四川籍女青年小冯与社渚镇杨树窠村民小虞,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3月12日,小虞因车祸死亡。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纠纷案经调解,死者小虞父母获赔46万元。受此打击身心俱伤的小冯也要求获得赔偿。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事实婚姻关系;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尽管如此,社渚镇调委还是慎重调处这起死亡赔偿分配纠纷。小冯虽未与小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经调解,小虞父母一次性给予小冯6万元精神抚慰。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146605.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