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资料图)
坟墓,对死者的亲属是一种精神寄托和安慰。29日下午,临朐的徐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是自己的姐姐的坟竟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挖了,并迁至东营结成了“阴亲”。而挖徐先生姐姐坟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三伯伙同介绍人一起将其姐嫁别人家当“媳妇”。
“被结婚”:莫明其妙坟被挖,成了别人家的“媳妇”
徐先生的家位于临朐县九山镇。11月1日下午5点左右,身在青州打工的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说是大姐的坟被迁到了东营,并和人结成了“阴亲”。回到家后,徐先生得知迁坟是自己的亲三伯和介绍人,给出的理由也冠冕堂皇:说是如果不给她完婚,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举行个阴婚仪式。
徐先生告诉记者,姐姐在家里排行老大,她走的那年才二十七八,至今已经有11年了,因为患有癫痫病,姐姐这辈子都没有成家。因家住农村,对于“阴亲”这回事也没有太强烈的意识。可没想到事隔11年,坟却被人挖了,家里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就被迁到东营,还成了别人家的“媳妇”。
亲伯伯伙同他人挖侄女坟 只为赚好处费
徐先生从“亲家”口中得知,他们那边比较注重阴亲,男人生前如果没有结婚的话,到阴间也要娶上门媳妇,并为此支付了介绍费一万二千元。而这门所谓的“婚事”正是一叫牟兰红来提的,同行的还有一名叫李奎山的和徐先生的三伯和三娘。当时说是已落土11年了,也一直没给找人家,就答应了。在徐先生去其三伯处确认其真实性时,没想到却爽快地承认此事,并承诺给其4000元。
对于自己三伯提出的赔偿一事,徐先生及家人一直没同意,认为是拿自己的亲姐姐做交易,却又帮别人数钱了。挖祖坟掘祖墓,总是人们心中的一个大忌,而徐先生的三伯竟一句话不说的就擅自移坟,不仅是对已逝人的大不敬,而且也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疯狂摧残。
要么拿10万块钱,要么走法律途径,愿意奉陪到底
徐先生说去派出所立过案,可协商的结果却只是给1万块钱私了,协商未果。“事发后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这么过去了,不成。要么拿10万块钱,要么走法律程序,愿意奉陪到底”,徐先生的父亲这样说。
对于私自迁坟的行为,不仅给死者的家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死者及亲人的人格,是对其极不尊重,在道德上应该对其进行谴责。在此,记者也希望此事能够合理解决,给徐家人一个公道。
所谓“阴亲”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