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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世博会标识 婚纱店被罚2.5万(图)

   2015-05-14 网络网友41
核心提示:见下文

 

 

想搭乘上海世博会这趟“顺风车”,抓住商机好好宣传一把,谁知违反了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被处以2.5万元的罚款。近日,我市一家婚纱店的遭遇为广大商家敲响了警钟:抓商机宣传自己,还得事先学习相关法律。

 

今年4月,市工商局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市辖区内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及产品专项行动。在随后开展的“迎世博、保平安、促规范”专项检查活动中,城东工商所工作人员发现,市区艮塔东路上的一家婚纱摄影店内,悬挂、张贴及印刷有世博会标志的宣传广告。

 

随后,工作人员立即发函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联系。不久后,世博局回函表示,从未许可该婚纱摄影店使用世博会标志。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出于商业目的擅自使用世博标志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此规定,该婚纱摄影店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在商业宣传中使用上海世博会标志,侵犯了世博局合法拥有的世博会标志专有权,并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市工商局立即对此事立案调查。

 

经查,该婚纱摄影店为吸引顾客,于3月底擅自委托他人,制作印刷标有世博会专用标志、会徽图形以及2010上海世博会“拥抱世博 甜蜜你我”等字样的印刷品广告共2000份,用于店内外悬挂、张贴和分发。至查处时止,该店已分发上述印刷品广告共1300份。剩余的700份未分发完的广告单,被工作人员现场依法扣留。

 

近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没收未分发的广告单700份,并对该婚纱摄影店处以2.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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