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星级酒店’竟然会提供过期的饮料,而且是在婚宴上!”3日晚10点多,刚刚结束婚礼的新娘小赵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3日,是新娘小赵举行婚宴的大喜日子,她在“四星级酒店”——国谊大酒店订了26桌。晚上9点多,席毕,客人渐渐退去。
一个客人正想把多余的一瓶可乐带走,看了看瓶盖,生产日期显示是2008年12月17日;再看一下保质期,是1年,也就是说,这是过期的饮料。
客人把这一情况告诉新郎新娘。就在此时,新娘小赵接到了一个同学的短信,其中一句为:“我们今天喝到了过期的可乐”。小赵的亲属说,客人向服务员反映饮料是过期的,当时服务员只是拿走了那一瓶饮料,而没有全面地检查。
小赵觉得很不好意思: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传出去多难听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己把这些过期的饮料给客人喝。
于是,小赵把服务员叫来,说了这情况。没想到,服务员的动作倒是挺利索,把剩下的饮料瓶赶紧拿走。还好,几名亲属抢得快,留下了三瓶可乐,一瓶空的,两瓶还没喝完,显示的生产日期均是2008年12月17日,都是过期饮料!
当晚参加婚宴的客人共喝了17瓶雪碧和20瓶可乐,不知道有多少客人喝的是过期饮料。小赵的亲属找到酒楼方理论。
小赵告诉记者,婚宴总费用是43000多元,对方提出免掉零头3000多元。她认为,酒楼要保证24小时之内当晚来的亲朋好友不会出事。小赵同时向12315做了反映。后来经过协调,酒楼方面最终答应减免小赵5000元,双方了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