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侬时尚婚纱影楼遭顾客投诉
顾客:脏婚纱“上身”取照无期
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底,他和爱人在位于南昌市中山路的侬侬时尚婚纱影楼花1800元拍摄了一套婚纱照。双方约定,由影楼提供两套婚纱,一套供婚宴上使用,一套供外景拍摄。“交费前影楼工作人员承诺,提供的婚纱都是全新干净的,可交费后我们却发现婚纱又旧又脏。”不仅如此,对方开出收据还未注明领取照片的具体时间。对方工作人员口头承诺领取时间却反复变更,先是说这个月17日可取,随后改为19日,后又称25日来取。
1月20日,等待已久的陈先生赶到侬侬时尚婚纱影楼交涉。他告诉记者,虽然对方表示当天可提供婚纱照,但对方却未表达任何歉意,一负责人还因此和他发生争吵,这样的婚纱照拍摄经历实在令他难受。
影楼:等待时间未超正常范围
就此,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位于中山路106号的侬侬时尚婚纱影楼。一彭姓负责人表示,与陈先生发生争吵的负责人不在店内。她认为,收据上的确没有注明取照时间,加上工作人员与顾客沟通不及时,导致误会产生。她解释说,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陈先生等待的时间还在正常范围内,并未超出。介于上述误会,他们愿意将照片送到陈先生家中。对于顾客提出婚纱又脏又旧一事,该彭姓负责人表示,外景婚纱服装因为使用环境等原因,相关问题难以避免。
律师:服务信息应及时告知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扬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该起纠纷中,侬侬时尚婚纱影楼没有及时告知顾客相关服务信息,存在一定疏忽。
最后,侬侬时尚婚纱影楼方同意向顾客致歉,并对相关服务收费提供一定优惠,而陈先生对本报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