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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酒店指定婚庆公司最高罚一万元

   2013-08-24 新疆网397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酒店指定婚庆公司最高罚一万元
       欢庆网消息:周女士在上周举办了婚礼,但婚礼中的一件不愉快之事让她至今不满,因未选择酒店强制指定的婚庆公司,酒店收取了1000元的进场费。而今后,如果酒店再强制指定婚庆公司,最高或将被罚一万元。
 
       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十余起关于酒店强制指定婚庆公司的投诉。
 
       20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翁健表示,从21日起,全市各区(县)工商局将集中查处酒店办婚宴指定婚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周女士说,她在今年6月预订酒店时,酒店向她指定过婚庆公司,但因该婚庆公司的策划和服务与自己的预想不同,所以并未选择。
 
       而酒店方表示,若不选择指定的婚庆公司,就需交纳1000元的进场费。
 
       周女士也想重新订酒店,但却发现很多酒店都会指定婚庆公司服务,否则也需要交纳1000元的进场费,有些酒店称“进场费”为“服务费”或“电费”。
 
       翁健说,酒店与消费者签订婚宴合同中,约定的“非本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必须收取进场费;酒店要求消费者必须选择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等是“霸王条款”,免除了酒店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从今日起,各区(县)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检查“酒店以消费者未选择其指定的婚庆公司,而收取消费者进场费”的行为。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抵制,并保存好婚宴合同或录音、录像等证据,可通过12315投诉热线或者到辖区工商局、工商所进行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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