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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酒店指定婚庆公司最高罚一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1  来源:新疆网  浏览次数:335
核心提示: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十余起关于酒店强制指定婚庆公司的投诉。
       欢庆网消息: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十余起关于酒店强制指定婚庆公司的投诉。20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翁健表示,从21日起,全市各区(县)工商局将集中查处酒店办婚宴指定婚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翁健说,酒店与消费者签订婚宴合同中,约定的“非本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必须收取进场费;酒店要求消费者必须选择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等是“霸王条款”,免除了酒店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从今日起,各区(县)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检查“酒店以消费者未选择其指定的婚庆公司,而收取消费者进场费”的行为。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抵制,并保存好婚宴合同或录音、录像等证据,可通过12315投诉热线或者到辖区工商局、工商所进行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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