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民政局就补领婚证等疑难问题委托本报首次发布婚姻登记指导意见
今后全市将统一遵照执行
新闻回放
一时疏忽丢了结婚证,50岁的李瑞祥(化名)为此事奔波6年,沈阳要求必须出具办证地的查档或无档证明,办证地民政部门查无档案,不予出具任何证明。李瑞祥无奈,想去离婚后再结婚,对方告知,离婚也需要结婚证。为此,李瑞祥想起诉河南省淅川县民政局,10月24日,沈阳律师张立刚受李瑞祥委托将律师函通过快递寄给了淅川县民政局。
首次报道题目:《补办个结婚证咋就这么难》
结婚证补办到底需要啥手续?为何不同的民政部门会有不同的要求?为啥有的结婚证无法补办?到底正规的补办流程是啥样?
华商晨报有关结婚证补办的系列报道得到了沈阳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
10月28日,针对包括补领婚证等存在的一系列疑难问题沈阳市民政局发布了《沈阳市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希望华商晨报能够给予发布,让老百姓了解具体办理方案。
该意见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沈阳市婚姻登记工作,依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婚姻登记工作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并请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统一遵照执行。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处副处长黄建国表示,这次发布《指导意见》也是基于工作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尤其像补领婚证时的一些特殊情况,以前可能存在不同区县(市)需求的具体要件存在差别。这次出台《指导意见》,沈阳市民政部门是在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下,对一些规范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解释并全市统一,省去了一些区县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向市级民政部门请示的流程,也节省了老百姓办理的时间,在程序上也更加明了。
黄建国指出,《指导意见》囊括了多年来婚姻登记部门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都是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系列问题的收集,但他坦言目前指导意见中的疑难问题也未必穷尽所有,但力求针对目前的工作给出相应指导,今后工作中如果还有新的问题也会随时补充。
这也是沈阳市民政局首次对外发布《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区、县(市)遵照执行。
采访中,记者看到《指导意见》囊括了一些婚姻登记过程中的各类疑难问题,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疑难问题,包括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婚姻档案丢失情况如何处理及不予补发的情况等等。
目前,《指导意见》已向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布,意味着今后沈阳市在处理婚姻登记工作系列疑难时将有统一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