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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0对离婚老人中有9对是再婚的

   2015-05-03 网络网友35
核心提示:见下文
欢庆婚讯:

再婚40年的一对老夫妻,彼此不能照顾对方时不得不离婚,被各自的儿女接走,老人眼神里的那种无奈让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至今难忘。

 

 

虽然黄昏恋中,相当一部分选择隐婚,也就是只搭伙不登记,但也有一小部分有勇气的老年人选择结婚登记。

 

沈阳市某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粗略统计每年老年人离婚的数量约在三四十对左右。这个数字并不大,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原配离婚的非常少,10对老年人离婚,8到9对是再婚的。而再婚老人离婚,有财产闹的,有的是养老所迫。

 

一位负责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表示,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期望过多,往往是再婚老人离婚的主要原因。

 

再婚老年家庭多是年龄差距较大,男方往往70岁以上,女方年龄在60岁左右,男女差个10多岁很普遍,有时女方的年龄跟男方的子女差不多大。

 

因生活习惯上的差异而使老年人分道扬镳的例子不少。差异从住房、睡眠到吃饭等都有。情感专家张佳芮分析说,中老年人的习惯养成已久,很难再改,让两个生活习惯完全不同的中老年人去适应对方存在很大的困难,他们不希望再婚给自己带来生活上的不适,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说明现在的老年人重视婚姻质量。

 

不过给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印象最深的还属那种无奈离婚的老人。老太太70多岁,老爷子80多岁,两位老人再婚40年,当两位老人都因为生病而无法再照顾对方时,双方子女都难以接受照顾对方老人。于是选择离婚,老人被各自接走,分别与自己的子女养老。在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看来,老人的感情看起来还是挺好的,互相挺舍不得的,但是儿女为减轻各自的养老负担,只能促成这种离婚和养老。

 

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感慨,老两口40年的感情在养老难的现实面前,也不得不低下头,最后两人的感情只能让位于养老,回各自的子女家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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