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 未婚青年是“女婿”
32岁的底先生是成都某发动机公司的员工,今年单位修房,底先生有机会买到便宜的房子。谁料,当他拿着户口本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却称户口本上注明底先生已婚,户主周某是底先生的岳父。此次贷款买房属于婚内财产,应当出具结婚证。“我从来没有结过婚,哪来的结婚证啊?”底先生说,户口本上登记的婚姻状况并不符合事实。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故事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外来人员底先生是成华区某公司的员工,户口挂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上。底先生女友周小姐的父亲正是成都户口,为了婚后小孩有个成都户口,底先生和周小姐商议,将底先生的户口以女婿的名义,从成华区迁到武侯区周小姐父亲的户口下。此后不久,底先生和周小姐分手。2005年,周小姐和他人结婚定居双流,再也没谁过问这个“户口本上的女婿”。
一时失误 “单身”身份难确认
底先生因为没有房子等原因,到现在都没结婚,如今,这徒有虚名的“女婿”的身份恐怕又会让自己买房的希望落空了。为了变回单身,底先生这段时间辗转奔波,先是去了当时办理户口迁移的双楠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有关业务已经转至武侯区办证中心。底先生随后又来到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要求底先生到民政部门办理未婚证明。可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咨询台的工作人员刘琳琳说,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出具未婚证明,并且婚姻登记没有联网,他们无法证明底先生是否未婚。底先生的身份依旧没有着落。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底先生再次来到武侯区办证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底先生是以女婿的名义将户口迁移到周先生名下,加上是本市内户口迁移,有关证明只在办理手续时当面核实,并没有存档。当事人忘了带结婚证来办手续的情况比较多,工作人员从便民的角度出发,也不会强要,只需对方自己签字证明即可,“谁会把婚姻当成儿戏嘛?”
类似麻烦社区民警来帮你
底先生懊恼自己当初一念之差带来的麻烦。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底先生给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民警写一份情况说明,并出具周小姐的结婚证、底先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等有关证明,请社区民警调查取证并到当地派出所签字证明,再到办证中心进行更改。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各位市民一定要谨慎对待户口迁移、婚姻登记,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以免给自己惹下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