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将向酒店业纳税人发放“酒店业宴席收入月报表”,要求他们将每季度承办婚礼、生日宴、寿宴等的相关情况分月自行填报。填报内容包括菜金、酒水、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承办项目、承办地点以及除宴席收入外的餐饮、住宿等其他收入。
地税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掌握纳税人日常经营情况,并将纳税人申报状况与掌握情况、调查结果及“酒店业宴席收入月报表”进行对比分析,一旦发现当期纳税申报情况与上期申报情况出现较大差异;或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等现象,将要求其在限期内就超定额收入部分自查补税,未按要求自查补税的,将转入日常检查,发现有偷税行为的,将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据了解,此次评估工作主要是针对目前酒店业宴席收入未按实际营业额全额开据开票的现状。评估时间以季度为一期,一年开展四次,起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12日开始,月底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