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为增添结婚典礼的喜庆气氛,一男子在禁放时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受处罚。
27日上午11时30分,天桥区西苑小区附近一酒店门前,一飞冲天的烟花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引来路人纷纷驻足观看,原来是一对新人正在酒店举行结婚典礼。
天桥公安分局治安民警赶来后,为了不破坏喜庆气氛,在酒店外面等了很长时间,等刚才燃放烟花爆竹的李某出来送客人时将其抓获。
了解情况后,李某供认了自己非法燃放3箱烟花(共计180响)和4挂鞭炮(共计2000响)的违法事实。因违反了“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的规定,李某被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