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说,婚宴花费较多,因为那天人很多,不方便带这么多现金,就带了银联卡。但结账时被告知不好刷卡,必须支付现金,理由是刷卡酒店要支付2%的手续费。
她感到不解,当初预订酒席时,对方只是说最好用现金,没说不可以刷卡,而且酒店安装了有银联标志的刷卡设备,本来就是方便顾客的,为什么要拒绝刷卡呢?
她认为,消费者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退一步说,如果开始就讲好一定要用现金支付,她肯定会提前准备。酒店没有明文规定不好刷卡,就应该接受刷卡消费。
酒店服务员还告诉她,5桌以上家宴不好开发票。她表示不解。服务员称,这是饮食行业的“规定”,5桌以上家宴不开发票、不好刷卡。服务员解释,酒店已经给予她优惠了。
王女士说,她到酒店消费,酒店提供发票应当是没有争议的事情。平常到超市购物,哪怕是一支牙膏、一把牙刷,超市也会提供发票。
对于“优惠”一说,她也不认同。酒店并没有给婚宴多少优惠,此前预订的菜单与婚宴时的菜单并没什么区别。她回忆后告诉记者,只有一道罗氏虾换成了基围虾,这就是酒店所谓的“优惠”?王女士气愤地说,即便是优惠了,难道酒店就可以不给发票吗?
王女士认为,酒店这样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记者以订餐为由拨打该大酒店订餐电话。
记者称需订8桌,询问能否刷卡,是否开票。一位服务员说,每桌最低消费800元,可以刷卡,但刷卡就不开发票;如果开发票,就必须付现金。记者听到电话里有人在提醒这名服务员,“其他不要乱说”。
泰州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银联公司也曾就刷卡问题跟一些酒店协调过,但酒店认为,消费者刷卡消费,银联要向商家收取2%的手续费,办家宴已经给了消费者很大优惠,再刷卡消费,“吃亏的是酒店”。至于拒绝刷卡,一些酒店则辩称,“已经与顾客达成了现金支付的口头协议”。
记者暗访:这是市区酒店的“潜规则”
连日来,记者以订餐为由暗访了市区10家酒店,其中竟有5家拒绝家宴开票、刷卡消费。
记者与泰高路上一家大酒店订餐热线取得联系,称要订10桌家宴,询问好不好刷卡,是否开发票。一位姓郑的女士说,5桌以上的家宴,一般不刷卡,不开发票。
记者问为什么?她说,刷卡要交手续费,酒店税金比较高,消费越高,酒店要缴的税、手续费用越多。个人家宴5桌以上现金埋单,不开发票。她表示,会与客人协商,将菜的量放多一点,将税金放到菜里。如果一定要开票,也可以,可能菜的量要受一点影响。
她说,现在酒店利润低,5桌以上的家宴如果刷卡、开票,酒店就有点不划算了。“现在餐饮行业都是这样。”
济川东路某宾馆一位工作人员说,一般10桌以上家宴不开票,不刷卡。税金打到菜里,客人实惠一点。
记者说,刷卡还是现金付账,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样给钱,但刷卡更方便一点。该工作人员说,你可以提前付账,多退少补。
她说,如果要开票、刷卡埋单,菜单会不一样。
鼓楼南路上某大酒店一位接线员说,酒店最低消费600元。如果开票,菜单只能开到610、620;如果不开票,菜单可以开到680、690元。酒店可以将税金让给你。
她说,现在人员工资、菜肴成本涨了很多,如果开票、刷卡,酒店要缴税金、手续费。如果要开票、刷卡,也可以,但开出的菜单就是600元。
记者来到顺发大酒店,大堂经理包女士说,他们酒店规模不大,没有安装刷卡设备。家宴主要赚个人气,不好开发票。现在菜价、人工成本高,酒店利润低,开发票税金高,对菜单会有影响。她说,“讲一下(不要发票),菜单上会注意一点,实惠一点。如果要螃蟹最低600元一桌,菜单可以开到650元。”
在中山之星聚浪潮店,吧台一名工作人员说,酒店可以刷卡,但家宴不好刷卡,要给现金。此外家宴不给发票,可以给个收据。
在泰山大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开发票,但他表示,如果不要发票,“菜可以好些”。
市消协 不开票有侵权嫌疑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黄实益说,这种现象很普遍。消费者对整个经营、交易过程不熟悉、不知情,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尊重,导致交易过程中发生误解、争执,引起消费者投诉的不在少数。
黄实益说,发票是一种凭证,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必须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索要消费或者接受服务的凭证,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商家辩称不开票是“行规”,有侵权嫌疑。
他说,行业规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消费者到饭店就餐,索要发票等凭证是消费者的权利。
黄实益说,选择现金还是信用卡支付,支付方式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上,商家不应随便拒绝或限制消费者选择的支付方式。商家安装了刷卡机,就应提供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应拒绝。刷卡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支付方式,商家应该提供便利,不应人为设置障碍。
据介绍,很多时候,酒店在承揽家宴生意时,并不跟消费者说不好刷卡、不开发票等。等到消费成了既成事实后,才提出这些限制性条件。
他说,如果商家因为消费者刷卡增加一些额外费用,事先应跟消费者讲清楚。商家不提供消费凭证,发生意外,消费者很难维权。
律师 开票是酒店的法定义务
泰州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学说,如果酒店具备刷卡条件,而消费者在消费前未与酒店达成不刷卡的约定,酒店就无权拒绝刷卡。消费者可以选择现金支付,也可以选择刷卡。如果刷卡遭到酒店拒绝,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
陈志学说,消费者到酒店消费,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在消费合同形成之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何种支付方式,消费者对支付方式就有选择权。选择现金支付,还是信用卡支付,这是消费者的权利。饭店以手续费为由拒绝刷卡,其理由不能成立。如果在消费合同形成之时,双方对支付方式有明确约定,从其约定。“法律对消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陈志学说,支付相应的费用是消费者的义务,酒店必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这是饭店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在酒店消费,有权索要发票。如果酒店拒开发票,消费者可向税务主管部门反映。酒店拒绝刷卡、开票,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后,如果商家仍不改正,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