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王先生在该大酒店预订了今年2月18日的婚宴。本月11日,他前往预订菜肴,这时候他拿出当时的预订单,发现单子上注明了要在婚宴前一天付清餐费。王先生感到不解:还没消费怎么要先付款?据他了解,市区好多酒店都是婚宴结束后才结清餐费的。推荐阅读
对此,该大酒店有关负责人解释,酒店这样的做法是“规避风险”。此前就有举办婚宴的新人,因喝多了酒,未能及时结算餐费,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他说,预订酒席时,就在预订单内标明了这一结款方式,当事人也都是签字认可的。
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陈国锋律师称,这种结算方式如果有明确约定,且酒店是事先告知消费者的,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约定的条款消费者不知情,则属无效。
前天记者随机调查了市区5家知名大酒店,其中4家均表示当天婚宴结束后结款,只有1家要求提前支付全部或部分餐费。
对于酒店要求婚宴前先付清餐费的做法,消费者又会有怎样的看法?记者随机调查了30名消费者,被调查者均表示不太赞同婚宴前先付清餐费的做法。严先生说,万一酒店的菜肴出了问题,已经付清了餐费,消费者会显得很被动。王女士则表示,如果一定要提前付餐费,那么先付一部分还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