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婚讯: 没有盛大的场面,没有华丽的礼服,但24岁的林天(化名)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郎。3月31日上午,在漳州监狱,还在服刑的他,与相恋5年的女友陈兰(化名)喜结良缘。
当天,手捧着来之不易的结婚证,林天噙着泪,向在场的民警、家属、龙海市民政局领导深情地鞠了三次躬。
终生难忘的婚礼
婚礼于当天上午10点准时开始,几束鲜花,几张桌子,这就是婚礼现场的摆设。漳州监狱王副监狱长和龙海市民政局张新奇作为证婚人,主持了婚礼仪式。
张新奇说:“对于我来说,登记结婚的场景我见证了无数次,但给服刑人员办理结婚证还是头一次,也是终生难忘的一次!既见证了一对新人爱情长跑的圆满结局,也感受到了监狱的人性化管理。”
林父表示,等儿子出狱后,还要大办一场喜宴,到时候要把所有亲戚朋友都请来。
和女友相恋5年
林天是龙海人,24岁,200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7年半,现在还余刑5年。
今年3月14日晚,林天所在中队陈中队长在与他谈话时,发现他欲言又止。经过劝导,林天才说明了事情的缘由:早在2003年,他结识了龙海老家女友陈兰,至今已相恋5年。两人本来打算2006年结婚,但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入狱,留下女友和年老的父母。服刑后,越来越感觉愧对她和父母。近几个月,父母探监时告诉他,为照顾两位老人,陈兰已搬过来一起,由于没名分,经常遭到别人的冷眼和闲话。
林天提出:能不能把结婚证办了?陈中队长听后,当即让他写份申请。收到申请后,监狱高度重视,参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多次与龙海市民政局协商。
不离不弃很难得
记者从漳州监狱了解到,林天在服刑期间表现一直很好,有两次减刑的机会,而监狱也希望通过结婚,让他更好地改造。此外,按规定,到监狱探亲的必须是直系亲属,婚后,陈兰可以名正言顺地来看望丈夫了。
漳州监狱分管罪犯改造工作的王副监狱长表示,大部分罪犯入狱后,他们的妻子或丈夫因无法等待漫长的刑期或迫于各方压力等,要求离婚,但陈兰对林天不离不弃,还主动照顾两位老人,“很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