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周霞最近很着急——婚期临近,可预订好的酒店竟突然说无法如期提供场地。等了一年多的婚礼,可能要成泡影。
“本以为6月7日会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现在看来有点悬。”今年3月16日,周霞在高新区石桥铺渝州路西亚大酒店东方明珠厅订了婚宴,6月7日举行,预订25桌。
4月30日,正在忙着筹备婚礼的周霞突然接到西亚大酒店的电话,对方表示东方明珠厅出了点问题,6月7日可能无法使用,5月3日前会再给答复。“当时还没意识到这是很严重的事,心想实在不行再找酒店就是。”
5月1日,周霞与老公忙着咨询各个酒店。“不好意思,6月7日已有人预订了。”节假日期间,周霞跑了市内10多家酒店,没找到一家合适的。这一圈跑下来她才发现,今年结婚的人特别多,订酒店起码要提前两个月,临时找根本不可能。
3日,周霞主动拨通了西亚大酒店的电话,一咨询才知道,东方明珠厅承包给私人,现在酒店正与承包方扯皮。如不能使用,酒店方将退还1000元订金,并补偿1000元。5月4日,周霞赶到西亚大酒店,希望商量一个解决办法,可对方负责人不在,手机也打不通。
“酒店的补偿根本无法弥补损失。”周霞告诉记者,虽然与酒店方签合同时没有提及赔偿的相关事宜,但6月7日这个日子双方家长看了又看、挑了又挑才选中,今年初就开始筹备。到现在已经花了1万多元,请帖已经发出,婚纱、婚车已订好,连化妆师都预约好,所有的一切都为6月7日作好了准备。没想到,临近婚期,结婚最重要的场地竟成了问题。而且,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关系着一辈子,不是金钱能补偿的。
对此,西亚大酒店宴会预订部孙经理表示,酒店方考虑在其他厅设宴,因是连着的小厅,遭到周霞的拒绝。目前,他们正在商量解决方法。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冠中律师事务所孙济华律师表示,因合同中没有相关的赔偿事宜,因此酒店双倍返还订金是合理的。孙律师提醒市民,在订酒店时不仅要注意酒店正常的服务,约定详细的菜品,最好对违约补偿也进行约定。